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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SBL球員斑霸、柯旻豪涉假球案 法院裁定延長限制出境、出海8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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士林地方法院認為,柯與斑霸仍有逃亡之虞,分別裁定兩人於11月10、18日起,延長限制出境、出海8月。(記者吳昇儒攝) 士林地方法院認為,柯與斑霸仍有逃亡之虞,分別裁定兩人於11月10、18日起,延長限制出境、出海8月。(記者吳昇儒攝) 〔記者吳昇儒/台北報導〕前年SBL爆出假球案,前裕隆球員柯旻豪及斑霸等人被依違反運動彩券發行條例被起訴後,法官二人限制出境、出海。兩人限制期限將至,士林地方法院認為,柯與斑霸仍有逃亡之虞,分別裁定兩人於11月10、18日起,延長限制出境、出海8月。 該案起源於前裕隆球員吳季穎被媒體報導,因涉入地下簽賭與打假球,才會離開原先球隊,報導中更指出,有多位球員行為不合理,引起檢調關注,介入調查。檢調大動作約談十餘名裕隆隊職員後,該公司直接宣布涉案球員將解約且永不錄用。 士林地檢署於去年2月2日,依違反運動彩券發行條例中的假球詐賭罪、賭博等罪起訴球員柯旻豪及否認犯案的塞內加爾籍球員SARR CHEIKH AHMADOU BAMBA MBACKE(下稱斑霸)等15人,柯旻豪及斑霸均被士林地院裁定限制出境、出海。 兩人近期限制出境、出海期限將至,斑霸及其辯護人向法官表示,該案已經審結,證據均調查完畢,且斑霸被限制出境、出海2年,均無法返鄉,希望能解除限制出境、出海以維人權;而柯旻豪及其辯護人則稱,該案調查證據完畢,且被告有固定住所及穩定工作,無逃亡之虞,無需限制出境、出海。 法官認為,斑霸涉犯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,且具有塞內加爾籍身分,有境外生活能力,如果僅具保,未輔以限制出境、出海方式,無法排除有逃亡之虞,且無較小侵害手段可替代,故裁定於11月18日起延長限制出境、出海8月;柯旻豪部分,則認定有勾串共犯、證人之虞,雖第一審已審結,但日後仍有上訴審可能,為確保日後審判程序進行,故裁定11月10日起,延長限制出境、出海8月。